楼主把帖子在“谈房论地”里再发一遍吧,那里人气比较旺,高手也多 + j, D" X8 F' v8 Y0 M- f( e Uemily_cx 发表于 2011-7-12 16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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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就发了,有高手回复。他们应该也是做BUILDER的吧。谢谢他们的回复,不过都不是从买房者的角度去看问题。看看你PURCHASE AGREEMENT 第10条:any changes including addition, removal ... must be signed by both builder and the client.我猜你们也是没有被通知地下室是用的别的方案吧,更别说有自己的签字了。只是你们没注意到,我们注意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