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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小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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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3-21 17:2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n/view ... page%3D1&page=1( {$ e; A! H+ c* ?

1 M+ E. t  r( c: J& n使用侮辱性语言。
鲜花(8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3-21 17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3-21 17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请楼主学习一下新版规。! |& \6 J, {) I) a
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a/view ... &extra=page%3D1
鲜花(0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3-21 17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
谢谢紫光大哥,看过了。继续投诉小黄,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3-21 18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过儿和紫光两个人,一个写“版规”,一个看了该“版规”。0 h" h' A/ G6 T4 H6 ?$ s
结果id过儿看完后,要求“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”。  ]; ?1 ~+ N( Z1 B, |  P: Y
; C5 ?) U$ A5 m/ |) `9 e! A" @
这充分说明了一点:0 |6 o1 g# w* S: O+ @' G
1)如果以这个天天要推广汉语的过儿的理解为标准的话:紫光汉语水平太差,写了一堆话,没让过儿看懂;
' I! a$ d% h5 e/ r- s/ a. k. l9 G& H. {2)如果以紫光这个起草“版规”的人的汉语水平理解为标准的话:这个天天要求推广汉语的过儿的汉语水平基本处于:没有任何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的水准.3 {2 `! |6 n) |3 p/ @4 Y6 k
3) 如果紫光写的没有问题,过儿理解也没有问题;那么只能说明汉语这种语言极其不严谨,需要被淘汰。
鲜花(0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3-21 19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suvescape大哥,好久不见啊。
鲜花(1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3-21 20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谁说紫光汉语水平太差? 他水平不行能发起风花雪月那么大的网络活动吗? 汉语本身不严谨? 离谱得更远. 版规本身压根没有问题,也够严谨. 现在版主也够可怜的, 管的越多, 得罪人越多. 问题出在论坛的管理方式上, 只是多数人看不出来而已.
鲜花(1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3-21 20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来,过儿: 咱们聊聊, 你就直接说, 你打算把小黄怎么样吧?
鲜花(0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3-21 20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任大哥好,我只是表明一个态度,指明小黄的这个标题带有侮辱性。该怎么处理应该按照版规来,我没有版规的最终解释权,不过公道自在人心,呵呵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3-21 22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谢谢紫光大哥,看过了。继续投诉小黄,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。
/ d: k5 g# Y9 S; ]9 p4 o过儿 发表于 2011-3-21 18:56
2 ?% R; l( ~" @+ M- R. F+ t
你应该先向移民版版主发短信投诉,由他们先进行处理。
鲜花(0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3-22 08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好,谢谢紫光大哥提醒。:)
鲜花(1181) 鸡蛋(48)
发表于 2011-3-22 09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请楼主学习一下新版规。
& ?6 v0 X7 P" w+ v/ b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a/view ... &extra=page%3D1' ]4 n2 L! n; _4 M; E3 d
紫光 发表于 2011-3-21 18:46

' Q4 W8 b( u) \# Z3 x; oWhen are you going to finish your 新版规?
/ E% x/ J; I. d8 @' uAs it stands, there is no mentioning of what types of 版主 are there, and how are they appointed/elected.
鲜花(437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3-22 10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收到过儿的投诉短信。
  i* ^4 m! G6 x7 r9 e0 p% f我对新版规的理解是,版主根据自己对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行为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处理, 和投不投诉没有关系,也没有必须要对投诉进行处理的责任。$ I4 [6 m: q' Q. c2 C" y8 p0 [
如理解有误,请指正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3-22 11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收到过儿的投诉短信。
$ j2 V* k& L$ P( c  O8 `我对新版规的理解是,版主根据自己对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行为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处理, 和投不投诉没有关系,也没有必须要对投诉进行处理的责任。1 [0 |/ j3 @- ?# N- B( }4 s. X7 l
如理解有误,请指正。
* g0 P- M8 {1 r  V! [" O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-3-22 11:23

( l6 a& W7 j% {8 v: x' Z6 |如果你认为没有违规,可以不作处理,通知投诉人即可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3-22 11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When are you going to finish your 新版规?; w* N% F. |3 y
As it stands, there is no mentioning of what types of 版主 are there, and how are they appointed/elected.
- o! H2 ^$ A6 s% T小黄 发表于 2011-3-22 10:20

6 m6 g7 C8 R3 z新的版规就那几条。
' d& c; P2 f1 \% F( k! s关于执法及超版的任命我已经写了,管理员好像不同意。
, V& h9 X) R  S+ m9 I1 F请管理员定夺。
鲜花(1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3-22 22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过儿, 如果小黄进去了, 给永封了,你开心吗? 私下窃喜? 说: 苍天有眼,终于让你一解心头之恨?, d; K3 T0 B" M1 F2 e* r0 A
你想错了. 如果他进去了, 你会很寂寞. 因为地球很小, 论坛更小. 如果今天你看见他觉得很碍眼, 但是你自己也许意识不到: 他在你的印象里,已经成了论坛的一部分, 也许是最重要的一部分. 他不见了, 你还来论坛干什么?3 J% z, T& s* U
我估计你还小, 好好想想吧. 如果一个网友你都包容不了, 现实里, 你还能包容谁? 你还能成就什么事业呢?
鲜花(0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3-23 08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本帖最后由 过儿 于 2011-3-23 09:40 编辑
- m+ N' l7 \: e% K6 S* B" e1 I# E* k) T) {# R
任大哥,我也没想过要让小黄永远进去,这种逢中必反的哈美党很据代表性,通过他们的言论可以分析出很多东西。所以我只是希望他按照版规进去两天,不想让这种人太猖獗,说实话他应该也不是没有其他账号,想封是封不住的。
0 U! [% D6 k! V# ]0 b, r# J) i( g$ B7 Y  G* k  T/ j) m
我要是没有包容性就会像小黄这种人那样整天生活在网上和人掐,到处抓人小辫子投诉了,呵呵。各大版主可能是他朋友,可能不想得罪他,可能就是他,这我都能理解,这就是我的包容性,呵呵。
. T  I% \2 B4 G& E' n- ^
" Q! V9 l2 r' O( D# [- g( |任大哥您说的这番话没错,但是不是对每个人都适用的,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类似的话的纵容,这几个阴阳怪气的人才会肆无忌惮。凭什么他投诉的一投诉一个准,别人投诉他就这么难。如果这样的人能被包容,那被小黄这样的人投诉成功的人为什么不被包容呢?为什么会有两种标准呢?就算要包容也不是包容这样的人,因为他们几个已经严重污染了很多人视听了,等到大家对这些人看得倒胃口却还要每天看的时候,而自己只要表示反对就会被不包容,上这个论坛的的兴趣就会越来越小了。
鲜花(1348) 鸡蛋(5)
发表于 2011-3-23 08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阿,根据新板规,好像是应该我管阿?( S8 e0 e; }2 m  a4 z4 n
, w, m( |0 U7 f2 ~
总算轮到我了,哪句话污辱人啦?按格式来,找出证据,我处理,欧也
鲜花(0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3-23 08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n/view ... page%3D1&page=1. v- o' h/ ?- V" k, T
) Z3 ^: w/ O3 J
标题“一群太监”侮辱人。
鲜花(1348) 鸡蛋(5)
发表于 2011-3-23 10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n/viewthread.php?tid=421233&extra=page%3D1&page=1
) E  P( I: `) \* h. I+ u* y# B/ k- N1 b8 ?# x$ Z8 L
标题“一群太监”侮辱人。3 j0 _* x8 J9 g
过儿 发表于 2011-3-23 08:48
( ]$ r% B1 a* b, @
要是因为这个,我不认为这算污辱
4 f% X7 @8 e% f; g8 Y9 }+ P( d; I0 A6 N/ \+ Q
对不起帮不了你
鲜花(0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3-23 10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双重标准,表示失望。
理袁律师事务所
鲜花(1348) 鸡蛋(5)
发表于 2011-3-23 11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双重标准,表示失望。
% @3 X/ _7 [. U9 M6 }- d) }! @2 }过儿 发表于 2011-3-23 10:49

+ Q# p' z$ E# z: W+ L我个人的看法是,如果他说谁谁谁就是个太监,奴才,或者生理功能不正常,我觉得这算人身攻击* m) d; s$ }* N8 F' g1 t9 O

% ]) J  w/ S; p$ F* X) I2 I但是他说的太监是皇帝不急急太监的引申,这里的太监没有什么贬义,说成随从也是一样的,所以不算人身攻击
1 j0 r, m2 w2 E% i
+ X  d) {% ~. n同一个词,不一定都是坏的,比如一个东西紫光该买没买,小黄说sb呀你咋不买呢?这就不算人身攻击,但要是小黄在没有什么前后联系的情况下评论紫光就是个sb,他从头到尾就是个sb,这样的情况就算人身攻击
2 }6 U7 |5 l, d: ^; ?
; N2 g; m, J' F- E可能别的版主有不同的理解,我是这么个看法
鲜花(0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3-23 12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感谢sweetlele版主的解释。小黄的这个标题虽然不是对某个人的人身攻击,但是是对一群人的人身攻击,性质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鲜花(1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3-23 15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呵呵.我还是没有猜错,过儿,你也就是想解一下闷气罢了,也不是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,对吗?小黄过去是有点变态(我这么说, 你能解点气吗?), 但是那是钻法律的空子, 和版主应该挂不上什么交情. 有一点你可以放心, 爱网正在走向成熟化, 管理也会逐步正规. 至于小黄呢, 他以后要投诉别人也会受到公众舆论的制约. 就我个人经验看来, 这次你投诉的证据真的不在道上,冤家易解不易结,算了吧,听老大哥一句话,撤诉吧?
鲜花(0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3-23 18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我这次听任大哥的。:)
鲜花(1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3-23 18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真是好兄弟.
鲜花(437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3-23 21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你认为没有违规,可以不作处理,通知投诉人即可。; @: r5 W. e0 f. [0 u! b  |
紫光 发表于 2011-3-22 12:57
$ q. D1 F0 p/ T" ~
; X5 }4 u9 ]+ s
就算我和LELE 都不认为违规,任何一个其他板主还是可以判他违规,而且有效,是吧?
" ?  u8 T% r8 y8 w我觉得你说“应该先向版主发短信投诉” 和要求版主“通知投诉人” 不是对现有版规内容的解释,如果你觉得版规里应该有这样的条款,我认为应该修补版规。
# S! q) U. s) U4 _但这样发展下去你就要重复过去历届执法版主的劳动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3-24 20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就算我和LELE 都不认为违规,任何一个其他板主还是可以判他违规,而且有效,是吧?
; [: y" Y) K1 L4 t/ V* G: X% |我觉得你说“应该先向版主发短信投诉” 和要求版主“通知投诉人” 不是对现有版规内容的解释,如果你觉得版规里应该有 ...
: a) P# V% Y/ q9 u- G% t0 x7 [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-3-23 22:19
" \3 P7 b" k8 f
新版规没有针对普通网友的投诉,只有针对版主处理的投诉。有人向你投诉时,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必理睬,如果认为违规并且处理了,被投诉人而且继续纠缠,可以禁言被投诉人最多7天,然后被投诉人可以对这个处理结果是否公正发起投诉,然后由执法版主发起投票。如果被投诉人被禁言后选择不作为,事情就了结了。# N) s: k/ a' x2 w0 b
# _1 z! R1 @0 {% Y: F
你认为没有违规的发言,如果别的版主处理了,由他们去解决。
鲜花(437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3-25 10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新版规没有针对普通网友的投诉,只有针对版主处理的投诉。有人向你投诉时,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必理睬,如果认为违规并且处理了,被投诉人而且继续纠缠,可以禁言被投诉人最多7天,然后被投诉人可以对这个处理结果 ...
4 ]6 ~2 z8 j+ M- q# ]$ ^- F4 X紫光 发表于 2011-3-24 21:37
9 t9 m& J) G6 L+ [! k+ `/ k
我觉得我不是对版规文字范围里面的内容不理解。是觉得你随便添加内容,有点你说了算得样子,规定失去了严肃性。 不是我不服哈,而是提醒你。现在天下太平,讨论起来效率太低,就这样吧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3-25 17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觉得我不是对版规文字范围里面的内容不理解。是觉得你随便添加内容,有点你说了算得样子,规定失去了严肃性。 不是我不服哈,而是提醒你。现在天下太平,讨论起来效率太低,就这样吧。
# ?: o+ T: b* l9 D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-3-25 11:46
# F/ g# ]+ X  P" U: y, q) g( \
我只是解释一下,不是添加内容。7 ?% }) r- Y# v& i+ F6 c
总体原则就是哪个版的问题由哪个版的版主去解决。5 I8 t. _2 v( ~* y/ Y$ L/ R; O
不到万不得已,没有必要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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