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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“吵架版”的一个替代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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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8 20:5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-2-18 21:40 编辑
/ S: d( s1 l/ B0 n+ k
2 e$ N" ?- C1 @# \开吵架版,有其合理的一面。网站要办成什么样,是另一个问题,这个问题主要需要考虑的是老杨。
2 L  H! m$ p4 Z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,“规则面前人人平等”,与“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”,我认为都是公平的。要避免的,是“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”。
; l  S8 B5 K4 r  @9 H* j! T" O
; A( @5 u# w9 T3 u( ?很早以前了,那时候,还没有现在的“执法”。有个叫“雷锋”的版主,弄出来了一个“监狱”。于是就有了“投诉”这是据我所知网站对“人身攻击”最早的管理手段。当时就出现争议了,异议大致和现在差不多,对管理的批评是不应该限制自由,对投诉人的批评是不应该这样脆弱。于是就有好事者作了个试验,把反对管理的人统统骂了一遍。结果,骂到自己或者“自己人”头上,“自由”也不讲了,“脆弱”也不顾了。那试验者,很快被永封了。
2 }5 Y. M& M. @0 C- l7 ~# s# N
. L0 h" x9 v$ Y骂人谁都会,谁也不是那么“脆弱”,不合理的地方在于有人可以骂人,有人不可以骂人。有人可以投诉有人不可以投诉。她骂你,你得老老实实供他“开心”,你骂她马上就有人把你给封了。- q& g+ C* y; [6 ]

* ^/ h4 \( f  \% u这个问题先放放,说说我的替代办法,因为吵架版实际操作起来有些问题没琢磨清楚。我说这个可能容易实现一些:6 ?) ~2 q/ `* T

9 ]# p! y/ f# X0 i+ b0 X希望“自由”的,先在站务发一个“永不投诉声明”,做出这个声明以后,就可以随便骂人(不可恶意刷屏),她本人,也没有投诉他人的权利,大家也可以随便骂她,也不可以有人代表官方出头说什么“骂她的不用投诉就可以永封”之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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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思路不错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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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8 21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. W5 ^- i( [7 C3 a* c
( r/ s0 s+ r) W+ _3 H. g& D+ E0 s9 `
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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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2-18 22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-2-19 00:26 编辑 ) }! g: R7 o7 M- ~& r% ]
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) |) {. _# x+ j! J4 @

0 r( |5 A# D, o9 j+ q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+ P& [% ~. L& C% b7 Y0 P
阿牛 发表于 2011-2-18 21:54

$ u4 j/ z$ z+ S+ z# w5 n- A) D. t$ l" ~$ ~) [
这个问题我考虑过,是否合理,要和现状比较。% [2 }/ B* [) A3 Q7 Z
现状是,有些人本来就可以随便骂人,他们要骂人“寻开心”,你只能老老实实“被开心”。
. `1 F2 Y8 Y( A; _9 D2 ~让她们发个声明明确一下,大家有个回骂的权力总比现在没有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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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2-18 23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
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-2-19 00:39 编辑
0 @' G6 n$ ?# W6 Q! R
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% v; @! r$ G- F2 B# |) {
4 d2 B3 \) `. T6 t: ~! u
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# ?) D3 k. {8 L# o8 u
阿牛 发表于 2011-2-18 21:54
! f6 K5 O2 B/ y' H  X
% \6 e1 A! K7 t
这个问题,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。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,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。1 D3 {- ^. ]4 i4 A
$ e" c4 Q( ~9 D, P
现状:/ B7 E+ G3 Z( z- n# `
我扁舟投诉,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,黑土地,没投诉,回击了,回击那个人,是明确反对规则,反感“脆弱”的,结果,一轮到自己,马上投诉,黑土地被封。+ r1 |- j7 e: L6 M: w" P* y  R
' E7 t" n6 f3 H* y- J
我这条建议,就是让那些人明确回答一下:“骂你行不行?”
$ Y+ ^4 L# M. I0 U: S, H; T0 g9 l* l3 e5 @( B& p; m, l) T9 b. r$ l
那些需要骂人“开心”的人,其实就是欠骂。我已经准备好了,规则通了,我就让他们体会一下换位思考。这样才能互相理解。
鲜花(73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9 10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大师你太狠了
大型搬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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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9 11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,“规则面前人人平等”,与“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”,我认为都是公平的。要避免的,是“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”5 i; t  d/ A. H; X$ e+ O4 R! Z# g
扁舟 发表于 2011-2-18 20:56
1 [1 q8 M1 N: X4 d2 l
4 {# Y' ~: Y6 i2 v' {. Y3 k
理袁律师事务所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9 11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只许州官拉屎,不许百姓放屁
鲜花(87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9 23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问题,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。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,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。
' ]4 X5 ]9 `% m& [% G) h
" q4 \; }/ I' t7 s% A现状:2 i( M$ k: f8 c. s6 }$ f" d! x
我扁舟投诉,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,黑土地,没投诉,回击了,回击那个人,是明确反对规则,反感“脆弱”的 ...
* Y# e5 \5 A# V* b: {扁舟 发表于 2011-2-18 23:02
: W- P& r+ D  y9 W( X. Y* }
你误会我的意思啦
. \$ t0 s" I( x; K  Q# {* A$ m9 B
3 O. s+ Y6 h( _/ X; o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0 z  Z5 _2 t7 ^
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
鲜花(5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2-19 23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误会我的意思啦( O9 Y  L) |6 A! A; i

% y% z* F6 C6 Y4 \& ~5 f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3 A6 q5 N# d  [( g/ I$ t
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
1 h5 h5 U, H! b9 l5 A1 R# N5 |, V$ n0 X阿牛 发表于 2011-2-19 23:05
! x2 P+ I- i: ^: P' m
吵架版,真开了问题也不少。/ ]* k' y) S7 |7 N- g; h. h7 }
我说这个,发了“永不投诉”的帖子,只是不会因为骂人而受到禁言、封的处罚。不愿意“接招”的网友,仍然可以要求屏蔽、删除骂人言论。
鲜花(5) 鸡蛋(4)
发表于 2011-2-19 23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本帖最后由 爱城四少 于 2011-2-19 23:50 编辑 8 n/ q# a8 b4 X: \
  |0 n4 _2 t6 z/ e3 d
我看整个“人身攻击”的版面,专门用来骂人倒是不错。骂人,嘿嘿,也是有讲究地,水平不同的人,骂人水平相差地很大。
鲜花(5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2-20 11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吵架版,其实只能解决“场所”问题,为了板块质量,可以把与板块主体无关、人身攻击严重、又带不来什么人气的帖子移到那里。我这个“声明”建议,是寻求解决“法律”问题。也许两者可以相辅相成。不过,现在,似乎平静了,等下次“寻开心”呼声高涨的时候再说也好。
2 A( Z9 r" h" @: _% ]' I( m
- \8 s- f1 A) E2 g+ T年年岁岁花相似,岁岁年年人不同。论坛不断来新人,给论坛带来了朝气。很多人是玩惯了“天涯”等网站的,一方面,作为论坛,应该积极接受新鲜事物,另一方面,作为新人,有时候,也要讲究入乡随俗。% f1 s& P! M! C5 O8 e+ o0 \* |

6 `8 j0 y5 v& T, F比如,爱民屯以前没有春节,咱中国人来了,很多老外的买卖春节也挂灯笼,还有参加舞狮耍大龙的,这就叫接受新鲜事物。5 `: D9 l8 P7 e7 d' Z
比如,我下乡那个平安屯,任何地方都可以吐痰,墙角可以拉粑粑撒尿,到了爱民屯,就不能这么干了,这就叫入乡随俗。
鲜花(371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21 16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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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21 19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是不是“永不投诉声明”就是护身符,应该不会被封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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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2-21 19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是不是“永不投诉声明”就是护身符,应该不会被封了吧。
9 o# F) c' @$ c8 o: xxge 发表于 2011-2-21 19:06
6 S- D$ W5 Y& ^! F
我正是这个意思,而且,已经被封的,也可以通过发这个声明重返论坛。从“法规”的角度说,只有解决了“吵架人”,吵架版才可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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