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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老杨, 历任执法版主,紫光,十字的公开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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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 19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-2-1 19:31 编辑
+ X) E3 v& Q, v6 s1 G1 l$ O
" Q/ Z+ v+ u; h" y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“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”。 对此我非常赞成。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,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,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。% U& W' D# O0 y* U. ?' A2 n" A- U
2 ]1 \8 h' _; [' l
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。江姐怒斥“无耻,卑鄙”,浦志高投诉到站务。按照现行版规,“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,属于人身攻击,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.5条。”肯定要被拿下。
6 S2 k7 [3 K2 M6 @. C* T: F' Q" P2 N
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,  然后投诉到站务。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,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。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,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,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。
2 P$ ]" i; h0 Q8 I% n4 w9 W/ O- e: T' w; V
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,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。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,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, 不能全面调查,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。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。
6 ]5 W7 A, \: }' a# R! \( ]# q' K. y% o! Q  G7 a! x1 s
而另一方面,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,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,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。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,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,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。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。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,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。
4 T$ z0 N' z* N( X6 Q$ Y( A) n, i& c7 h5 x- Z
因而,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。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。) a4 q: [" y5 Q* p8 M& J

; ?+ n! y8 g& H, ~“免于恐惧的自由”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,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。* F% f. p9 J6 L; K- \

; i* k/ r3 V: ^* N: ^4 r因此, 从本届执法开始,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,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,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。走群众路线,理论联系实际,在以事实为依据, 以法规为准绳,公正执法,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。
1 u7 Q% ]5 b, h1 X
/ e4 \! A1 Z- I5 Q2 `在实际工作中, 我建议* {/ i' U% @  G2 J! p# Z/ S! ?
$ w9 {; x0 [5 K0 S
1.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,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,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。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,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。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。( l3 R! V. ?" T7 @/ h9 Q
. H: S( k( J- a5 X: e/ v& H
2.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,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,对版规进行修订。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,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,鼓动国家分裂,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,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, 处罚。6 j' _! c0 ]) ^/ j; p  a2 V" M
9 ]6 l- ^, i  v8 T& x
具体到我的工作,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,的全面调查, 努力公正, 直到下台, 不管一何种原因, 任何时候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2-1 19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这个意见,我举双手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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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 19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紫光,加精!!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
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-2-1 19:26 编辑
* U* C9 k6 \$ Q: B; N& v; P% D3 L9 h, S# ^" f' \: ?
不太现实。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。( p3 q. t/ u% ?6 D$ G9 N
  I/ ~0 S  P5 b& G" D3 u2 G
首先紫光提出的“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”。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。请问,什么是正义。谁定义了正义?谁代表了正义?% d; n9 z& t0 m6 x! d3 y
法官执法,应该是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”这句话比紫光的“正义”更重要。而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;除此行为之外,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。9 h+ J" N" S7 `1 ?# f6 C2 k1 o& I
  V$ d1 M. p7 r: f7 @9 H4 k+ V
要完善法律,可以出现的问题上,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;法官执法的过程中,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,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
' d+ ~$ N  s0 ?; q* K) E
4 f% U# u% c. }' T2 f+ u6 y# D法律是有缺陷的,永远完善不了;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,有群体色彩的,有国家色彩的;中国和日本打仗,中国说他正义,历数日本的不是;日本也说他正义,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;: Z+ N6 q! R7 l
" _+ A, D+ e: I% Z9 @8 X/ `
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,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;即使法律有缺陷,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。而不是在想,哇,这个人楚楚可怜,不判最好;哇,过年了,让大家过个好年,缓期再判;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,非常危险,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。3 N/ X3 J/ T) P: ~( Z# l9 v* g, P

+ W3 w* c7 e, M' ^% s- H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,不论如何执法,群众都有意见;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,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,群众也不会有意见;9 L5 }/ o- J$ u7 j2 J7 k

& c- y+ r( W* {5 K) d7 P0 ^1 A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,法律就偏左;明天三个执法偏右,法律就偏右;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,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,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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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2-1 19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太现实。, l; T2 @3 Z/ o, `' Z& L( J
首先紫光提出的“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”。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。3 S  w* D* C, |9 ~# D, v2 U# z
法官执法,应该是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”这句话比紫光的“正义”更重要。8 K2 V, H) k* X$ ~( D, `( Z+ Y
, B% @* M7 g- i9 f
法律是有缺陷的,永远完善不了;正义是有 ..., H  ^/ Q- q3 y5 s3 u: C( Y
suvescape 发表于 2011-2-1 19:20

) W: U3 N! Z4 {* }0 l1 F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, 你好玩弄法规。2 L$ u5 [- l' j# h
到我这你GAME OVER了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game over?
, p# ?5 \7 ?+ t! o5 u- r! `) U) s3 C% `8 @
我不这么认为。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,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。任何执法的判决,前任也好,后任也好,都应该没有区别,或者接近一致。" S& G# ]) F0 v+ i2 q

3 C7 d- y# T3 D9 ]) _6 A" G法规不是我订的,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。我不知道“Fontainebleau”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,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,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。
理袁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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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 19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我也同意楼主。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,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。而这些手段,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,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,让亲者痛,仇者快的工具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,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,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,能不能维护正义,是规则的事情,是所有网友的事情,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,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,才是法官们的责任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1 ]  w) r3 h$ c' H4 {
: ~! R" ?/ p& t# r" d
标题还可以称为:“致全体网友公开信”。
鲜花(546) 鸡蛋(2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但在立法的程序中,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。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,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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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 19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-2-1 19:40 编辑 # J% m. }% c/ \# A
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,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,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,能不能维护正义,是规则的事情,是所有网友的事情,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,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,才是法官们的责任。
( n- `9 B/ I: d+ [5 w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35
% l: ~9 L1 |" |% x* J4 b& q% [

( w5 \: y0 A3 U* Q+ b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,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但在立法的程序中,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。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,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。
! t) b% ~! e7 f5 S/ w4 b" t亦非台 发表于 2011-2-1 19:38
5 Q9 B, w7 u* W4 ^( Z/ b% T& [
6 |7 n" y. C& ?% ]
你说的对,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,应该通过立法解决,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-2-1 19:44 编辑 2 j: O* M+ m; h0 n+ q, L- R

: Q7 e2 o- B0 r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。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。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
/ M9 n# q9 B( \# j- k& K  F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41
* F# `6 Q- G. R! n( ?% N. b

% ~0 l" i- y- w. X完全同意!只要一个人,他能代表正义,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。
大型搬家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。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, ?+ C# v  j7 Y3 g
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41
) c) E+ {& M, a* @4 t$ m
言重了,
$ D' p+ m' s7 I: R7 T/ `
: ]( K) m4 |: b本人认为:“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。”
% ^/ t5 f, c6 _2 t
. ?, P+ K) \% V0 k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,会陷入一个误区,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。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
; b! H$ n7 s; E2 w' t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41

5 x' \, X$ r3 s& D( y0 B/ [8 w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
% w* V/ ~0 h0 Q& I; ^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$ D/ O' C& G' l, h
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% r/ d' ?( D5 M$ [9 M
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
2 e% p# P5 |/ v; x( `! S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,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,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,能不能维护正义,是规则的事情,是所有网友的事情,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,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,才是法官们的责任。
, k, Y; L9 P$ t/ p6 t1 y, v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35
- @4 P) u  R  Z
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,跟现实不同的是,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。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,是为大家提供信息,提供交流,交友和分享的平台,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。一个规则很明确,执行很严格,一个没有人情味,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,估计少有人气,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。介时,皮之不存,毛将附焉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程序正义: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
% n7 w& r; B8 ?实体正义:是执法者(法官)考虑的问题;
" }4 D1 C9 l: p) b* w: r3 l4 H! ]' S# i' O  z1 ~* a& ?/ Q
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16# 十字路口 6 O" C0 x+ ^$ n! m4 e2 W

/ S3 Y( s4 R+ F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,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,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;
5 O) e5 m, _6 V1 D) ^  w0 n/ Z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,为什么不推翻规则,让正义之士来说话,让非正义之士闭口?
理袁律师事务所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8 i$ z3 b, T9 l8 Y& P
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  D7 n5 {6 }- R$ ^. R# h
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
  m' n$ X; Q6 F& \) V4 E' i6 w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
1 V0 U6 c, o4 Q% p" V; ]# C9 U; H2 [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
1 M4 I' h, u! q* k4 i3 _. w( L0 p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19:49

& _: H" [& n7 m3 f! j& g6 q9 w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?OK,我不算,我闭口,您请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,谁更加重要的争论?
1 i& }& {+ H3 d4 u$ j+ Z' _5 j0 l' \+ _/ Q5 i) S% t& G* A
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。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
( ~" t3 q6 q1 ?( [: Q" W6 w; d/ N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
7 p0 ?+ F' X5 U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4 l; Y$ U9 F) q0 E
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0 F  a# A: q/ _
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
" n6 h9 |4 n+ e6 Y: K" I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19:49

/ N- q8 v3 D1 d+ u& J紫光有些言重了。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,你可以多考虑考虑。
大型搬家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20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-2-1 20:06 编辑
" O8 c3 n7 t0 e
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,谁更加重要的争论?( P/ A* h2 n) W6 H+ x

; T2 N. y6 I# K. `1 S9 a; ]8 \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。2 s8 d% t7 N& M+ F# G+ F4 [
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-2-1 19:58

  B5 Z* n  ~9 \! X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?这件事因我而起,我不能撒手不管了。7 F7 q  P6 f) Y9 ?, {! D1 \
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,不知你认可不?如果不认可,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。* q2 l$ C' _: y* A, W+ I- \' [
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,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。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。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,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2-1 20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?OK,我不算,我闭口,您请。% z7 {1 `2 b8 K" o. w( @6 ?
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53
$ T2 l* m/ R0 Y% `
我只想说明的是,对于今天案子,到目前为止,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,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。
5 X2 X" \" d8 ^: t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,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,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。
* n( [$ J6 x  e2 {' c+ |1 ^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,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。
" ~, b, k# u3 R  ~2 j0 u都是不合时宜的。- J. }+ T% m. }) B+ w! O+ z. @8 z
没有别的意思,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20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?这件事因我而起,我不能撒手不管了。
; L9 W- N4 [! n* ?, Y7 S( C. N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,不知你认可不?如果不认可,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。
  p; j5 X4 B! L/ ~; F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,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。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。 ...6 e+ N7 k* z. v
九月 发表于 2011-2-1 20:04
/ |. q0 F5 E" |$ I5 l
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:
4 p" U* P0 G. i2 Z$ I2 Z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n/view ... &extra=page%3D1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20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-2-1 20:26 编辑 - T5 m2 c, ]6 X9 [+ i
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3 W) \6 f, A* @) L* `: Q! _( i7 f
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
, Z; W) K2 j- V4 q- T" b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9 @7 ]; w) {; o( g
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
2 P( d% p( q1 L: @! E6 y1 T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  X. j0 s$ E3 m% O
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19:49
, C( `' z- K% O9 p, N( T5 \3 `
既然你让我说,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,就说几条:
* c: R0 I) k7 U2 [/ `+ j6 ^1、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,有两个被关闭,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?: E) x& `  h8 A: ~) T2 [1 l
2、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“老杨做得,咱做不得?”的帖子,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?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,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,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,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;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,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?按照执法版主规则,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。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。
( R, I1 i' t' c; [0 J3、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?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,也有公务公诉的,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?
鲜花(242) 鸡蛋(8)
发表于 2011-2-1 20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程序正义: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
8 F- S  W: g# D5 k$ B实体正义:是执法者(法官)考虑的问题;& `1 t% J2 ~" \8 T8 k
" z- @1 z9 q6 b
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。+ }- j  t" ~! ]! A& Y- J
suvescape 发表于 2011-2-1 19:51

4 Y9 c9 i! k4 V+ T, J
! [' `3 a, L& W  o: t7 |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,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。虽然版规的不完善,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,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。
理袁律师事务所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20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觉得z说的对;. g/ a, B0 n. J$ N1 H
虽然我也讨厌老虎,但是要按照程序来;: t8 \7 b* Y5 C5 O& R+ L( H
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?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,很简单的东西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20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-2-1 20:47 编辑
+ C$ `' @* W5 u/ f
4 k) W9 C/ W1 w0 \; y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,他可能觉得‘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’是行不通的;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,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。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,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。  n  ^( z; Y, s( {) w

5 M8 m+ i/ c: n/ h9 O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n/view ... &extra=page%3D1% ?3 |& r) _: h; }. L
第4,5楼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20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只想说明的是,对于今天案子,到目前为止,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,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。
* F2 w$ k, e" b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,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,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。8 f$ q& }6 M  L* U0 `% U
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,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。% N: ]4 Y" U- A. ?7 [: v& @: k
都是不合时宜的。( Z6 o/ B& _$ Q4 K
没有别的意思,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。
3 f1 [2 ]) I, X+ d3 B# j( z8 y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20:09

# c) z% p2 b- |! R( M+ r( c首先,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,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,过去是被欢迎的,规则也没有不允许,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。如果我这个算,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?: f1 T7 \4 [6 Z% o* ]7 Q: b; {
其次,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,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,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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