埃德蒙顿华人社区-Edmonton China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查看: 13298|回复: 56

致老杨, 历任执法版主,紫光,十字的公开信

[复制链接]
鲜花(0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-2-1 19:31 编辑
- G7 W# m5 m# x0 r4 Z( u5 ^2 J% U& i2 Y3 W
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“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”。 对此我非常赞成。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,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,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。/ O  F. I4 y) L( h
- v+ V9 D  R" z& U# E
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。江姐怒斥“无耻,卑鄙”,浦志高投诉到站务。按照现行版规,“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,属于人身攻击,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.5条。”肯定要被拿下。3 `  y) F; e& {) u$ _# ]" o& B

, l5 t% K1 d2 `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,  然后投诉到站务。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,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。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,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,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。8 l8 G# \% ^6 V: \

, O7 W  l1 S, z) f' N- V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,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。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,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, 不能全面调查,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。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。* e9 n, u! e: t% E+ g  c

6 m  y0 P. F$ G( e而另一方面,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,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,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。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,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,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。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。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,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。
; |) ]3 l1 X0 f; }
5 L+ z# V1 ^" @, o8 X, e因而,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。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。
$ ?1 ]8 {3 r& J) `
- v. j  @. R- H6 s: W6 S“免于恐惧的自由”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,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。& S$ `  v* i: A! h

; L1 j# _2 Q; N& K' w. }因此, 从本届执法开始,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,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,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。走群众路线,理论联系实际,在以事实为依据, 以法规为准绳,公正执法,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。  E$ n+ z' n4 k2 d
6 a1 G3 |. |3 ~  U0 c( F
在实际工作中, 我建议
% i) m  n- w; o
" N: K/ d2 l4 A' [9 N1.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,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,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。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,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。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。4 m% d. r) [/ N& u+ C& O

, @  z8 w2 e1 u2.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,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,对版规进行修订。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,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,鼓动国家分裂,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,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, 处罚。: ^( V  K$ o: B5 c: K! Q) H1 U4 K. L

4 U  ]" y7 p% g具体到我的工作,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,的全面调查, 努力公正, 直到下台, 不管一何种原因, 任何时候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2-1 19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这个意见,我举双手支持。
鲜花(546) 鸡蛋(2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紫光,加精!!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
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-2-1 19:26 编辑
2 Z7 z( y$ J) Q. R1 i6 q, ]
0 z# A4 I1 l! H4 d" |6 K不太现实。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。( H. v( V7 E% E5 O# ]
: V# {0 ^: O' C$ S( l  X" z
首先紫光提出的“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”。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。请问,什么是正义。谁定义了正义?谁代表了正义?
# I+ z8 @) k5 {. b; \6 s( A法官执法,应该是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”这句话比紫光的“正义”更重要。而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;除此行为之外,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。) W' w. v$ d% B- w. J. y: D; b% O
  L+ O  v3 \7 e+ \: k! X* c
要完善法律,可以出现的问题上,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;法官执法的过程中,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,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
/ }; V7 t' P  `6 }( {7 ?( V1 ^( N; E" n" j' |# [; L: R# \/ o
法律是有缺陷的,永远完善不了;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,有群体色彩的,有国家色彩的;中国和日本打仗,中国说他正义,历数日本的不是;日本也说他正义,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;: z$ P7 w! Z  G0 g5 y1 I$ O
4 j2 {* o5 l* G4 ^; v1 T
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,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;即使法律有缺陷,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。而不是在想,哇,这个人楚楚可怜,不判最好;哇,过年了,让大家过个好年,缓期再判;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,非常危险,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。' p* Q; }* h2 _- Q

5 h# [7 t$ _, k. ?( n$ `! D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,不论如何执法,群众都有意见;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,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,群众也不会有意见;2 H, G7 I# N1 K) N+ r

* a+ R  `; }9 q5 p/ c1 M7 Q5 k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,法律就偏左;明天三个执法偏右,法律就偏右;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,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,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。
鲜花(0) 鸡蛋(0)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2-1 19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太现实。5 c! d, B. p) Q2 [% `" ?
首先紫光提出的“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”。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。
  ]* R  W* l" \0 G, J7 x- X% Q& _法官执法,应该是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”这句话比紫光的“正义”更重要。' B4 ]7 r- F* B  W* N  a7 }0 }
  H0 m: N4 T, H# z& O
法律是有缺陷的,永远完善不了;正义是有 ...
6 T8 H' [1 Q& t. i) ^) Asuvescape 发表于 2011-2-1 19:20
8 ]" O5 P8 p5 i+ ^
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, 你好玩弄法规。, k0 K6 E9 V0 U% E% h, `
到我这你GAME OVER了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game over?, P/ ~4 H5 ~- ~( r* X% v

7 ^( ^( Q, X* n/ c% c我不这么认为。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,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。任何执法的判决,前任也好,后任也好,都应该没有区别,或者接近一致。& X0 H. u6 s# o: v. `0 K

" z. g8 h/ J' y& I( s% g/ ~2 }法规不是我订的,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。我不知道“Fontainebleau”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,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,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。
大型搬家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我也同意楼主。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,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。而这些手段,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,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,让亲者痛,仇者快的工具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,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,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,能不能维护正义,是规则的事情,是所有网友的事情,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,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,才是法官们的责任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; a: t4 s1 U( z+ T+ g
& n3 p1 i- o- E6 Y3 {
标题还可以称为:“致全体网友公开信”。
鲜花(546) 鸡蛋(2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但在立法的程序中,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。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,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-2-1 19:40 编辑
& S; c2 s6 T7 o; _9 G+ N6 q( \
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,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,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,能不能维护正义,是规则的事情,是所有网友的事情,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,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,才是法官们的责任。
  z' ~: r9 d: a3 J. g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35
7 ?  L* \- Z5 I# y6 \
4 M6 a1 u# c5 y& X  ^/ v
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,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但在立法的程序中,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。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,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。5 O4 f% k( R9 A$ i$ s8 t2 ~4 f5 V
亦非台 发表于 2011-2-1 19:38
3 N5 _% X  _' B. p  H
" i& T: R& T& E- i$ R
你说的对,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,应该通过立法解决,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-2-1 19:44 编辑
: y( w( A3 ^4 I* Z! o  y, c4 I4 h- _  S0 c1 ]- N# R1 T' `3 _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。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。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& w+ S9 ~' R. u8 @8 {: X
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41
  T) j; m/ q5 Y! i. u$ W- _

$ s- Z& ^  S  J3 r0 F完全同意!只要一个人,他能代表正义,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。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7 k$ W  ^+ j; @# @# i6 x3 t
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41

! v6 U7 ^" e" t( t0 o- O& a言重了,# n0 Z( H$ W" d; N7 A  j

/ n, X- j8 |+ D: w本人认为:“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。”/ H3 |% N- i9 s

% P/ t/ N. Y! Z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,会陷入一个误区,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2-1 19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“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”,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,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。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,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。
- D" U" r! d7 m) }: I; f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41

4 D: u! c: B3 u( o0 r  K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
1 J6 N. K. u# e: T6 J  \2 W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
- o+ V; q: v0 m5 h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
" Y5 B9 U2 [) f8 Y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
3 k& _2 B5 e: z2 g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,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,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,能不能维护正义,是规则的事情,是所有网友的事情,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,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,才是法官们的责任。5 ?/ [# I' k, `, U
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35

- ~8 e5 q. `+ U$ r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,跟现实不同的是,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。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,是为大家提供信息,提供交流,交友和分享的平台,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。一个规则很明确,执行很严格,一个没有人情味,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,估计少有人气,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。介时,皮之不存,毛将附焉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程序正义: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0 D7 Q5 \; j$ {0 A7 w
实体正义:是执法者(法官)考虑的问题;
8 ?/ {0 L3 A: I
, s$ V; x" x. i4 x7 ^1 }- l) c$ Z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16# 十字路口 ; o& c  ?3 y9 m& I" t' U7 H4 U

6 r- b! o* w% x1 }! a  c5 U# D- t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,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,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;
8 c1 M1 b8 F# G& D4 M  F; r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,为什么不推翻规则,让正义之士来说话,让非正义之士闭口?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7 c. f2 V: E( |4 A9 L
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
& g0 }, Z2 V& q& P- |0 t, {( \* U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
8 j# t3 a6 M- y+ _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
1 ]& \% S5 K1 ]8 u! Q- W! C: Y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
, d0 b, ^% U: O( l9 U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19:49
4 W" {: N0 r, z" U7 a0 ?* b1 i
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?OK,我不算,我闭口,您请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,谁更加重要的争论?! i6 t- e# `9 D- `( V% y) X  x

5 @5 Y+ Q+ I; L# U6 p4 H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。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19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* D# |  U, W+ ]9 {
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* q( g, p. Y, U
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
5 _  t0 i9 e  |$ @3 Y- D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
+ R: B& v$ b. K% [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- a$ D' b5 w# A
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19:49
8 `2 y( Z( `! c/ m
紫光有些言重了。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,你可以多考虑考虑。
鲜花(1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20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
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-2-1 20:06 编辑 9 K  T6 a' ?8 i0 |
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,谁更加重要的争论?- y. C+ k. @1 u" w  B% J
$ D& j+ P. u9 u' q
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。
8 H# @4 e3 B* G9 o3 t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-2-1 19:58

% }; v: P: z& `0 j- i0 K9 S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?这件事因我而起,我不能撒手不管了。. a# j0 U0 U! x5 A" N
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,不知你认可不?如果不认可,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。6 U1 ~6 W) X- r3 W3 K3 R9 |
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,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。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。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,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。
鲜花(4348) 鸡蛋(18)
发表于 2011-2-1 20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?OK,我不算,我闭口,您请。
3 ?* M, u5 n2 T0 O* {zsm2002 发表于 2011-2-1 19:53

% G" T) c$ U8 w- b我只想说明的是,对于今天案子,到目前为止,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,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。
& ~5 m9 R! _$ [# ?: d: S) L! i9 |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,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,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。
' q8 y3 L2 A4 u) W( U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,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。1 f- H; A* c; N! U
都是不合时宜的。& H  r  Q% o) |
没有别的意思,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。
鲜花(15) 鸡蛋(66)
发表于 2011-2-1 20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?这件事因我而起,我不能撒手不管了。
+ M: u) J% @$ I( _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,不知你认可不?如果不认可,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。. V, p3 ]; Y1 E3 v* S4 p% S
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,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。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。 ...' i" s2 M/ h; o; r/ U& Q: A6 }
九月 发表于 2011-2-1 20:04

  V& _7 s- u" ^& O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:: b/ R# `2 @& c9 S/ K6 \  C+ G' R
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n/view ... &extra=page%3D1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20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-2-1 20:26 编辑 6 \0 A! J! Q# h, @
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。" {; l* l5 k$ m2 X
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,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。" n9 y/ v$ k# }
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。
: O9 _) @" P# ^5 ?! `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,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。
; K7 o$ r& Q. w, x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。* B' p% m# j! H- u  M# @2 u( C: y' K
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19:49

. B1 d( _' O, x: K- v1 g! d1 G既然你让我说,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,就说几条:
- ?3 W- D, B0 P1 ^1、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,有两个被关闭,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?
* z5 M7 \5 d" t2、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“老杨做得,咱做不得?”的帖子,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?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,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,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,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;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,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?按照执法版主规则,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。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。: X) T/ L* ^, j  X
3、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?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,也有公务公诉的,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?
鲜花(242) 鸡蛋(8)
发表于 2011-2-1 20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程序正义: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# T! K' p# X  l! y
实体正义:是执法者(法官)考虑的问题;) S$ d8 a# S/ b8 @" w5 r6 p1 B

! {: j% o! j% k$ z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。( B6 r' _7 O% ^
suvescape 发表于 2011-2-1 19:51
2 h$ R/ u. {# [1 T  w
& Y6 d& I  X# m5 _3 k; b0 M% J
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,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。虽然版规的不完善,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,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20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觉得z说的对;
# z; V# b& f, Y; d0 R' Z虽然我也讨厌老虎,但是要按照程序来;( W8 ~* m/ S4 l  l$ B: G/ u
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?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,很简单的东西。
鲜花(143) 鸡蛋(1)
发表于 2011-2-1 20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杨团队,追求完美;客户至上,服务到位!
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-2-1 20:47 编辑 ; c- m! b& m) e

( i/ _: q& N! j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,他可能觉得‘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’是行不通的;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,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。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,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。3 G7 s% I+ w* G5 G; t. E
8 L7 j# k1 x; ~
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n/view ... &extra=page%3D1
" t) ^% g) \7 l8 a0 c( k- Q第4,5楼。
鲜花(168) 鸡蛋(0)
发表于 2011-2-1 20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只想说明的是,对于今天案子,到目前为止,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,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。: q& c& G' T$ F; Q$ y0 V+ _
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,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,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。3 Q$ j% g/ Q3 Q1 j
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,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。
6 Z  V* S' w. A- b/ s- e9 T都是不合时宜的。
: ?' n/ R6 w4 Q5 k6 l没有别的意思,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。0 G$ _6 @1 g2 i% O
紫光 发表于 2011-2-1 20:09
5 g/ B" E9 @$ D$ Y0 i: X% K9 C
首先,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,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,过去是被欢迎的,规则也没有不允许,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。如果我这个算,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?
$ @! \$ E" }( O' W8 W! w: K) W其次,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,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,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?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联系我们|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埃德蒙顿中文网

GMT-7, 2025-8-5 09:27 , Processed in 0.261984 second(s), 24 queries , Gzip On, APC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1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