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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宗原本是很简单的企业移民申请,却因为申请期间未有说明家庭状况,结果即使来了加国,兼娶妻生子,还是要连根拔起,遣回原居地。移民律师再三提醒,申请移民过程中不可造假,自以为小聪明可以解决问题,后果可能在五年后,十年后浮现。 - S+ X' D" ^+ s8 i4 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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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星岛日报讯,个案中的一名黄姓男子,以企业移民身分来加,被移民部指误导家庭状况遭拒绝居留。第二任妻子则被指间接虚报资料,即使在加国诞下一女,亦不能以人道理由留下。结果一宗简单而顺利的企业移民申请,成功抵埠亦遭遣回。 & X+ w2 U/ V U7 z7 B
: _7 v' }8 _$ }: g, C个案指黄姓男子移民后,被发现有另一名妻子及儿子在中国,虽然两人在两年后离婚,并与当初与他一同移民加国的女子结婚,但移民部指黄姓男子在申请移民时有误导成分,不准入境;同行女子后来虽然成为第二任妻子,但亦因为主要申请人不合资格,女子间接构成误导,亦不能移民。 ) z* ]. `, r' h: n, m
2 A* @, G) q# `( r女子声称对黄姓男子以前的婚姻毫不知情,她并为该男子在加国诞下一女婴,但移民部认为父母回国,不会影响女婴的福祉,故此对申请以照顾加籍婴孩为理由要求留下,亦不获接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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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律师钱路指出,这宗个案,因主要申请人未能正式报告家庭状况,清楚了断前一婚姻,在申请时又没有诚实说明,以致构成欺骗移民官员的指控。 3 {- O9 U( S& }% p3 W/ w: 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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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移民条例要求,所有申请人的直属核心家庭的亲人都要进行体检,18岁上的更要做无犯罪纪录证明。 A8 c+ B. K; e8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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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说:「前一段婚姻未结束,后一段婚姻未开始,构成欺骗,这并非典型个案,主要申请人只要向移民官说明,正在办理离婚,正在分居的妻子便不用进行移民前体检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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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相信无知,或是受他人误导,才会令一宗简单企业移民个案以遣返告终。 4 x6 `! e$ y- {5 J" Z* }7 |
: ]& v' [9 \) h2 ^他指出,更典型的例子是,一些夫妇在申请时没有报告家有婴儿,到批准后不知如何申报。 / f1 O* j* g$ @; }# o. c
; b# }! D7 C: N8 D「漏报」可能因为申请需时,到批准时才怀孕出世,补报怕嫌麻烦。 8 v5 j6 v( |0 m5 ^3 X( g) 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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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确途径是马上向移民部官员更新家庭状况资料,并带婴儿到医生处进行体检,重新申请一次,否则会因为没有申报,令婴儿不能随父母移民,另一后果是,漏报一旦遭揭发,申请人本身的移民资格或甚至公民身分亦可能会遭吊销,不管是五年或十年后遭揭发。 6 b8 u! ?6 Q, k6 i4 ^% i$ _
$ E- u5 e( \! W钱律师提醒,移民申请人要将法律条款弄清楚,不能草率作假怕麻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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