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小熊之家 于 2010-3-30 22:14 编辑 8 n) m# M3 l+ @( u8 S; V K& B2 w O7 `3 Z+ l
我刚经历过一次可以说是非常小的事故,本以为才几百元的事儿(连警察叔叔也这么认为),给对方保险公司一弄,变成了上千元,还不包括对方车主声称的“身体一侧疼痛,继而视力模糊、背痛、头痛、恶心、皮肤瘙痒、炎症和严重的心理不适”。) q0 M7 e7 e, E {6 M) d
刚开始我试图找警察、保险公司、目击证人,可发觉大家都在打太极,最后只能交给保险公司去处理了。这里的保险政策就在鼓励大家尽可能扩大损失,相关不相关的全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