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鲜花( 0)  鸡蛋( 0)
|
佛教是以人為本的宗教,佛學不離人生與宇宙的關係,了悟人生真相,學習看破、放下,活在當下,事事感謝各方因緣,惜福惜緣,自然自在無礙。1 y' }5 p7 V" D$ ?
# x8 ?' |7 v& d. X1 U( e$ {2 }$ F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5 u( H a- C6 B! v" R& y& m0 z
& N1 `+ z5 O+ |+ I3 v! [從科學與佛學看因果觀
, F; U5 c- i) A' D+ Y/ X3 K% N王守益居士著
% S- ^1 y7 d# b& L1 W# O) K$ n$ G- T
, B1 o( U6 c, W$ O C6 _引言( D" J. P9 P; h$ }+ `# m+ x
- w2 I6 L. D, [9 R+ |
一、宿命論的簡義
8 }8 M: }% B8 T! W$ I; U) C% U8 ], ~
1 O6 L4 G/ A v6 _7 I二、因果律的簡義
7 `1 S" g- N7 }0 B) c7 {
( G- B) p ~% _5 z, M三、科學界的決定性理論% I. G1 s {1 R8 T
3 A7 p" W7 {' l, Y4 i5 A4 ~, p四、科學界的機率性理論1 G2 n/ P" v3 K; S: ]
6 E( S& L* Y- B! I1 w
五、楞嚴經的「非因緣非自然性」
8 ^$ B$ U7 _6 e# ^% y/ K
+ N4 f( \- v3 _% u! d六、金剛經的無有定法( b: W& L5 U! }+ @* p" o# n6 Y
; G# |7 h) R, D3 g! H/ N; P$ W
七、結論 O: E7 G( `7 e$ c, ]8 O
5 \) ]$ l% o+ t# o% S
引言. H: z! K1 ]4 ~
1 G/ B2 d8 O2 v
為瞭解因果究竟是甚麼,我們將在下面作廣泛的探討。在科學時代的今天,我們也要從科學的觀點,去看因果的含義。就學佛的人而言,佛法是十分注重因果律的。不單如此,佛法有世間法(有為法)及出世法(無為法)二部分,我們就從世(間)、出世間兩方面都去作些考慮。在這些檢討考慮之後,我們將作一個撮要,說明善與惡的理念,最後再對善惡報應作一簡單的結論。
- L6 m H! U# `/ O' L$ ?; f8 R5 v
& f, c( C& c' X0 h; l$ e7 h* ]一·宿命論的簡義
' ^2 K( ^; x8 u3 \3 u
/ {6 K1 H2 C' `2 V6 j所謂宿命論(Fatalism),是指現在這一世的生命發展及變化都是前世注定的。所以,很多人信算命。而且,在有不幸事故之後,常常以「命裏如此」而得心安,這的確是宿命論具有實用值之處。俗言「聽天由命」,很多善良的人,就是靠所謂「天命」或「命運」在安定中生活,確有它的道德價值在。
8 q) N6 {6 M0 M. n% R0 g& Q0 f
- o4 h5 l7 R! y宿命論的人生觀,是一種決定性(Deterministic)的人生觀, 而決定這一世的因素,卻是前一世的一切。前世的一切,我們顯然不清楚是些甚麼,所以這種理論不可能有不變的預期值。喜歡算命的人,常常喜歡「改運」;命上缺火的人,小時候取名字,長輩常常在名字上用火字或火字旁的字。其實,這種改運、補運的行為,已經表示宿命論不是一定。因為既然可以改運,就已經是非決定性(Indeterministic)的人生觀了。* Q; M ?! i; M, o5 z5 m
+ j, I3 I3 U/ w9 }
二·因果律的簡義
. j7 |9 d7 e( N3 r
( I$ g* r+ P& q. i9 s, ^# |+ w: I+ M. h所謂因果律,表示任何一種現象或事物都必然有其原因,即「物有本末,事有終始」、「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」之意。這與宿命論截然不同。這一世的生命發展,可以由不同的努力(即種不同的因),而得到不同的發展(不同的果)。俗云「事在人為」、「人定勝天」,就是這種因果看法的說辭。
, C% _, L: j( d0 J) W+ U! f( b
+ Y1 ]* X D0 q' O& _1 c9 I佛家最注重因果。辟支佛修證的十二因緣法,可說是因果律中最深入內心的一種理念。 t8 G6 j1 @. |# B2 ~
+ I; h- H! S2 D: D5 |+ |9 n7 s
但佛家果律特別著重「緣」這個字,即所謂的「因、緣、果」。有「因」無「緣」,仍不能成「果」。例如,種子為因,空氣、陽光、水分等為緣,開花結果才為果。換句話說,「因」能不能發展為「果」,要看客觀環境條件來決定。從「因」到「果」要看機會,不一定會出現「果」,它是有機率性的。# U N, h' z3 }
) k' e4 N, y9 ~$ e2 M' H7 Y; A如「因」「果」中間的「緣」十分簡單,簡單得趨近於零,則這種因果律是一種決定性的因果關係,可以包含宿命論,不過它只是特例而已。如「緣」十分複雜,這種因果關係可以是機率性的(如前段的例子)。宿命論中的改運、補運等作法,可以看成是在「緣」字上下功夫,以趨吉避凶,不讓惡果出現。算命師、看相師是用宿命論來作推算,實際上就是用因果律的理念作改運等修正。
, P( c- S4 h0 p7 k1 {
0 a5 J$ v9 T; W* W: C( ~三·科學界的決定性理論8 X$ y2 b3 _; e6 ]
+ B/ u& N, |3 w
談到科學界,我們可以物理學的內涵來作考慮。在古典物理中,一物理現象總是有必然的、決定性的因果關係存在。例如,我們手中拿一顆石頭,我們一鬆手它就自由下落,落到地面某處一定的位置。在這「因」(鬆手放它)與「果」(掉落到地面某確定位置)中間的連繫,是由大自然中的物理定律所支配在這個自由落體的因果中,自然定律是牛頓的萬有引力或地心吸力定律。2 ]0 R9 e% h- n4 o
& q7 W' ^ B B2 Y) d: }% B
如果比較一下日常生活與科學上的因果律,可以很明顯地看出:科學上的因果,有十分明確的因果關係,即是大自然的自然定律;生活中談的因果,則沒有十分嚴密明確的因果關係,更不易用數學公式寫出來,甚至常常在因果關係中摻雜著心理的因素,在因果關係的認定上,也有很大的出入。6 Y3 H8 g) I4 d- K( e( Z2 L
& c7 a# U* f7 f8 b, A3 o Z$ G3 f
一定的因,會導致一定的果,表示因果關係是決定性的。這是古典物理的要求。但古典物理中有統計物理的部分,這時的因果關係是屬於統計性的。在古典統計物理內,通常考慮很多個相同的系統,雖然我們有一定的因(起始條件),但後來的果卻是機率性的,而不是決定性的。 p$ s& }8 t. f0 W4 ^: o" m
3 {9 f. b$ r* _- G7 J四·科學界的機率性理論% h2 X8 @) W# g: h% `0 ?* c
1 T4 @8 h$ \( R3 Q5 L" f# d
上面一段已經談到了機率性的因果關係,但仍局限於古典統計物理的範圍,其根本來源應該是我們所考慮的系統無法作到真正隔離系統;而且觀察所需的時間不能是無窮小,在這時段內,我們只能觀察到某物理量的平均值。因此,嚴格說來,因果關係雖然是機率性的,但因與果間的物理性質仍是決定性的。
) X, ?0 p+ O5 R( P8 Y. U R
' r( V5 S8 X9 M0 X現在讓我們談談量子物理(非古典物理)的機率性因果律。這種因果關係,根本上就是機率性的(Probablistic),表示因果間的物理性質具有機率性的特徵。舉例來說,我們掉落一顆石頭,是決定性的因果關係,已如前述。但如果所掉落的,不是石頭,而是質量很小的電子,那麼這種屬於「微觀」世界的物理量,會出現「波」的性質,於是就有「測不準原理」等現象發生;它的掉落路線不能確定,更不用說它落到地面的位置了。這時,因果律本質上就是機率性的。這與前述統計式的機率性,在觀念上完全不同。因此,嚴格講,物理現象的因果關係,是受著波動式和統計式雙重機率性的管制。(詳參作者的《物理與佛學》,慧炬文庫五○一六)。' T' T6 t5 _. d F$ O
8 i) }. d# P4 d* d$ |& J這裏面有一個明顯的問題存在。石頭只是比電子重若干倍,何以有這麼大的差別?其實,石頭也是有波的性質,只是我們不容易察覺而已。因此,最正確的因果律,應是微觀性的機率性的因果關係。只是在簡單的情形下,或者說機率很大(趨近於1)的情形下, 因果律變成是決定性的因果關係。這裏我想引述一個著名而有趣的例子:愛因斯坦早年曾經不贊同量子理論,他曾帶著嘲弄的語氣,問與他辯論的人們,是否真正相信神靈的權威,是否會求助於擲骰遊戲。這表示他不相信機率論,擲骰子是求機率的方法之一。但是到了現在,量子理論幾乎已經完全被接受了,機率性的因果關係也已然是充分確定了。
/ r3 z! j3 l3 Y
2 A* j/ B4 {& I' G( o7 X五·楞嚴經的「非因緣非自然性」
8 u5 P B1 c$ j; H0 V- s8 g( O- u- K$ J4 f
由以上的種種討論,我們也許會問,在人生的經驗裏,有不受因果律(決定性或機率性的因果關係)支配的例子?關於這一點,我想將宇宙萬法分為現象(有為法)與本體(無為法)二部分來談。我以為,現象可以用機率性的因果律(機率性因果律包括決定性因果律)來描敘,但本體則不是簡單的問題。對於人的本體或本來面目,當代人能夠親證到的,實在是少之又少,因此如何能在多數人的共識下談其因果法則?但是《楞嚴經》卷二說:「阿難,汝雖先悟本覺妙明,性非因緣,非自然性;而猶未明如是覺元,非和合生及不和合。」在這段經文中,釋迦牟尼佛告訴阿難,雖然他對他的本覺(能覺的本體,具有妙明的特性)已經能夠悟到不是可以由因緣法則求得瞭解,也不是自然就有的;但尚未能了悟這種本覺既不是和合(因緣和合)能生出的,也不是不和合能生出的。換句話說,本體(自性)的存在問題,不是任何因緣法則或因果關係所能詮釋的。它是超出世間因果法則的。
8 x* v+ k* i- f, a t- \3 ]5 [ y8 R* E1 p& C5 T- a. q
當我們追求我們的本來面目時,我們不斷離開現象界而趨向本體。追到極處的時候,就進入一種從未有過的經驗境界,就是所謂「不生不滅、不垢不淨」、「不起我相人相」的境界,也就是涅槃的境界。假如我們問這種涅槃境界(可以視為我們的本來面目)是怎樣存在的?它的因果又是怎樣?這只有證到的人才知道。證到的人,可能會說「當時」無我相無人相,不起思維或念頭,而且也超越了時間(不生不滅即不變化)及空間(不起分別無垢無淨),當然沒有甚麼因果法則等理念。但是「事後」來檢討這種涅槃境界的何以存在,我們也只能以超因果的看法,來規範這種出世法或無為法的人生經驗。關於這一點,我們可以舉《六祖壇經》自序品內的一段經文來作說明:「何期自性本自清淨,何期自性本不生滅,何期自性本自具 |
|